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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声明:严禁给工作人员个人账号、微信、支付宝支付订金,我公司只接受公账转账、公账付款码扫描支付或银行汇款汇款作为定金,一切以个人名义让您往个人账户打钱的都是骗子,切记切记!
游客与旅行社确定旅游行程与价格---游客无异议后签订旅行社提供的电子版旅游合同(旅游合同链接会发到您的手机上:根据旅游法规定,自2019年开始游客与旅行社只能签订电子版旅游合同,不能签订纸质版旅游合同,因为电子版合同是在国家旅游监管平台上签订的,是合法合规的,受到监督的。其他一切合同版本都是违规违法旅游合同)---游客向旅行社提供的公司账号支付定金(500元/人)---旅行社收到定金后,做接待准备工作----游客抵达新疆后旅行社接飞机后安排客人前往酒店办理入住(游客需要付清减去定金后的全部团款)----团队行程结束返回乌鲁木齐当天晚上送站师傅会提前和您联系----第二天按照约定时间送站结束新疆之行!
公司账户: 单位名称:新疆春秋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分公司
账 号:65050161604100001160
开 户 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